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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暨南大学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5-31 文章来源:人民武装部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有关规定,军事理论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程,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学校自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开设军事理论课。人民武装部(军事教研室)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校内在编在岗教师选聘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上课地点为石牌校区、番禺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要求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

2.校内在岗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或从事过教学工作,具有部队背景及经历者优先聘任;

3.热爱国防教育事业,热心教学工作,具有履行军事理论课教师岗位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教学研究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二、岗位职责

积极参加军事理论教学活动,勇于承担学校国防教育任务,认真接受军事理论课程培训,自觉服从教学工作安排,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授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军事理论授课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国防、国家安全、军事思想、现代战争、信息化装备五大章节。

三、报名与选聘

1.报名方式

校内教师自愿申报,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暨南大学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ormwzb@jnu.edu.cn,纸质版报送至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117室,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0-85225899。

    2.审核培训

报名结束后,人民武装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将参加人民武装部组织的军事理论课授课培训和观摩听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选聘工作

人民武装部拟于2024年6月下旬组织试讲,并根据试讲评审结果及军事理论课程安排,选聘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周三

 

附件:暨南大学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申请表.docx

 

 

                暨南大学人民武装部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