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教研室
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要求,制订大学生军事理论教学计划,制作教学课件。
二、实施军事理论课教学,完成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
三、制定教研室的学术研究计划,组织指导军事教师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四、负责教研室教师和引聘、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组织军事理论课教学总结与评估。
五、组织军事教师开展政治、业务学习以及进修培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工作能力。
六、负责学生军事理论课程的考核及管理工作,做好军事理论课的考试、阅卷、成绩汇总和报送工作。
电 话: 020-85225899
地 址: 行政办公楼117室